医院开的处方药一次不能超过7天,但网购可以一次买10盒;医院处方有效期不超过3天,但网购几个月前的处方就可以用;一些网购平台也可以开通购买。近年来,网购平台为患者买药提供了诸多便利。为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对网络销售药品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工人日报》年9月19日)
03010实施后,网售处方药常见乱象有望根治。比如以前开药不核实人名。今后网上处方药将实行实名登记制销售;以前没有销售资质,今后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必须达到资质要求;以前是事后补处方,无处方出售。以后处方来源要真实可靠。过去开展“买十送一”等商业促销活动,今后不得通过买药给个人,通过购买商品给药.有针对性的措施出台,治理重大乱象,网上处方药势必由乱变乱。
还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不太明显的乱象在《办法》实施后很容易存活。比如有的医院规定处方“有效期三天”,过期需要重新签字确认。对处方上的药品数量也有严格的限制,没有理由让过量开出的处方被药店“召回”。但是,网购处方药要开出来并不容易。至于数量和时限,很容易被当成小问题,不被重视。更何况,实体医院有严密的组织进行管理,但网上销售处方药涉及多个主体,管理相对宽松。实体医院很难把药品内部管理系统搬到网上。这样一来,处方规则,尤其是一些具体的规则,在网上执行时很容易被“打折”。
此外,部分操作者可能难以适应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处方管理规则,甚至出现松懈心态,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不会有大的差错。有些人甚至认为新事物的完善要经历一个过程,所以在网购处方药之初并不严格执行各种规则,或者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理解和包容。但考虑到处方管理的任何漏洞都会给生命健康埋下重大隐患,处方规则不能在网上“打折”,也不能视为一个成熟的过程。从一开始就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应的规则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处方规则不在网上“打折”,实体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模式(包括一些细节管理)就要搬到网上。比如处方限制、多人审核机制、处方审核、问题处方审核、医生和药师对处方合理性的讨论、同一患者多个处方的药物合理性评价和药物删除等。这些已经在实体医疗机构广泛应用的成熟规则,值得网上处方药借鉴。
网上处方药销售确定了大方向,划了一条粗线,但更具体的操作和更细致的监管仍有待完善。允许互联网销售处方药,不仅仅是开辟一个便捷的售药渠道,而是通过互联网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完善网售处方药的运营和监管规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应该守住的基本底线是防止实体医疗机构在管理处方药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被“打折”。